消费者诉苹果垄断被驳回:未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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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中国首例消费者起诉苹果垄断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苹果公司在中国软件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未滥用该地位。虽然原告的请求被驳回,但在欧洲地区,苹果已经降低了抽成比例,并允许应用使用第三方支付渠道进行内购操作。苹果仍需面对市场对其 30% 抽成的不满,而在欧洲市场上已经出现苹果税的改变。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中国首例消费者起诉苹果公司垄断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苹果公司在中国区软件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苹果没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据 5 月 29 日消息显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中国首例消费者起诉 “苹果” 垄断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苹果公司在中国区软件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苹果没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据悉,原告金某因不满苹果内购抽取的 30% 佣金,在 2021 年将苹果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苹果停止收取 30% 的苹果税,并停止应用内购强制使用苹果支付渠道的行为。
法院虽然驳回了原告请求,但并不意味着苹果可以就此高枕无忧了。毕竟在欧洲地区,相同的诉求已经得到了认可。
目前在欧洲地区,苹果已经降低了抽成比例,并且允许应用使用第三方支付渠道进行内购操作,甚至用户在安装应用时,也可以进行侧载,不必强制在苹果应用商店内下载安装。
在欧洲市场之外,其实全球普遍对于苹果的 30% 抽成表示不满,但拿苹果都没什么办法,毕竟苹果在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欧洲已经在苹果税上撕开了口子,苹果迟早要做出改变。